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奖惩联动的原则,深入推进我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依托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个人征信机构,分别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个人征信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和应用。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个人诚信教育机制。
1.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公民诚信纳入公民公约、村规民约和行业规范等。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等有关单位,持续实施)
2.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结合春节、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劳动节、儿童节、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国庆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融合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拍摄贴近大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片,丰富诚信宣传载体,增加诚信宣传频次,提升诚信宣传水平。针对诚信缺失、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重点领域和人群,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团省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持续实施)
3.积极选树推介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道德模范、A级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身边好人等诚信典型,通过“信用湖南”网站、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公示推介。组织各类网站开设网络诚信专题,经常性地宣传推广各类诚信典型、诚信事迹,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网络诚信主题文化作品,加强网络失信案例警示教育。支持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向社会推介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诚信典型,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团省委等有关单位,持续实施)
4.全面加强校园